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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机构

宝丰县公安局文物派出所

时间:2017-02-10 来源:
  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公安局文物派出所的批复》(宝政文〔2015〕35号),成立宝丰县公安局文物派出所。
  主要职责:配合做好文物保护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安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做好清凉寺汝官窑遗址、香山寺、父城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我县文物安全与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