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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活动

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推进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4-05-17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文物消防安全工作。5月17日上午,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推进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在县文广旅局(文物局)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王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振国、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胡恩超,以及“四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文物所长、村级文物管理员和文物系统中层以上同志。会议由县文广旅局(文物局)局长张玲玲主持。

 

会议上半时,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的通知》《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开展了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业务培训。

 

就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王浩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文物普查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和上级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二是盯紧重要环节,做好文物普查具体落实。要严格依照普查标准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要落实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任务。三是强化普查保障,筑起文物普查坚实后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具体指导、跟踪和检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要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文物知识、文物普查意义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和关注文物普查及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守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排查管控,全面落实“十查”“三清”“两管”措施,确保“无死角”“零遗漏”。

 

会议下半时,举行了宝丰县文物消防安全培训开班仪式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就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刘振国提出,一是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单位(人)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逃生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学习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三是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开放期间要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放结束后要关闭电源气源,确保消防安全。四是要开展全员消防演练。各场所要每半年开展一次演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