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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活动

河南省文物局督导组莅宝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时间:2024-08-16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按照省纪委监委《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方案》(豫纪办发〔2024〕6号)工作要求,8月15日,河南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何军锋、二级主任科员丁毅韬,省古建院专家孙丽娟一行到宝丰县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等相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局三级调研员张水木、平顶山市文物保护中心文物考古科科长石曙涛、县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玲玲,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芮小莉、芮永乐等陪同。

上午,督导组一行对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旧址、大营村传统民居进行督导检查,查看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文物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火灾危险源等情况。

下午,张玲玲就宝丰县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督导组对我县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安全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建议。
此次督导检查对我县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今后,我县将按照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准确把握文物安全形势提前部署、落实责任,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全县文物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