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博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两会•聚焦 | 讲好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故事——民主党派中央建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23-03-05 来源:《团结报》2023年3月4日5版

编者按: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记者梳理发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主党派中央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话题,围绕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非遗赋能乡村振兴、完善非遗配套制度体系等多个方面积极建言。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高度重视,多次赴文化遗产积淀丰富的省份考察调研,并就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十九大专门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列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近年来,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被不断激活,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已经成为民主党派文化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识。

 

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助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他强调,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目前,部分传统村落保护方式单一,存在片面强调文化遗产的“固态”保护,而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民革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中建议,推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坚持应保尽保,做好乡村地区的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加大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力度,完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积极探索多种保护方式,加大历史文化遗存的活化利用,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和区域代表性的生产生活方式、反映农耕文化的民俗活动、民间文学、传统技艺等非遗活态传承,培养非遗保护传承乡村人才队伍。此外,还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合理利用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建设传统村落博物馆,集中展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历程和成效,让乡村历史文化和传统农耕文明得到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重塑乡村魅力和吸引力。

 

千百年来,我国农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传承、保留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对这些资源的保护也是对历史文化绵延的负责任手段。我国目前乡村古村保护和发展现状堪忧,当地对古村文物建筑缺乏保护意识,任其破败凋零,无专业人员的维护。

 

台盟中央在《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中的乡村古村保护和发展的提案》中,以广州从化区木棉村为例。古村落有七百间左右宋清时的古建筑,保留原貌,但是没有进行全部修葺和改造,很多已经倒塌。“缺乏专业人士对村庄建筑文物进行维护。修复古村落建筑需要巨额资金,政府承担能力有限。木棉村中有13个文保单位,政府对其中一个文保单位进行修葺改造,就花费了140万元。村集体也并未将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纳入规划。”台盟中央建议,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村落保护小组,下到基层去实地调研,掌握村落的一手数据和资料,然后根据村落的地理、气候、人文等因素因地制宜来开展村落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后,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保护和发展规划,并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此外,还应该引导村民树立自主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的意识,为“乡村文化人”提供组织和施展才华的机会和空间。同时,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并予以坚定执行,确保社会力量保护利用古村落古民居过程中的古建筑安全。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文化强国、科技强国,文化遗产数字化作为二者的交叉领域,日益成为文化自信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为数字经济时代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全面推进迈出了扎实一步。当前,文化遗产数字化仍然任重道远,据调研显示,文博机构虽然对于数字化价值共识明确,但投入不足,面临资金、人才、技术等多重制约。

 

 

近日,敦煌研究院拥有的中国文化遗产领域首个多场耦合实验室已开启国际合作研究。

 

要实现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需要多方主体共建共创、形成多元协作的保护传承新格局。今年两会,民革中央提交《关于推动社会共建,助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的提案》,建议探索政府指导、多方社会主体联动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共建模式。推动文博机构与科技企业作为供需主体参与共创,助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政府、高校、投资机构等作为支撑主体参与共创,为文化遗产数字化提供保障底座。民革中央认为,文化遗产数字化作为跨领域、跨学科的社会性事业,政府、文博机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分别在文化资源持有、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理论研究、创投资金等领域各具优势,需要在政府指导下,探索整合社会角色和资源的共创共建模式,解决文化遗产数字化生态和资源投入核心问题,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进程。

 

加强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

 

海洋文化遗产是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其保护和利用,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步,经过30余年的努力,目前已经从近海的南海I号、绥中三道岗沉船等沉船遗址发掘延伸到远海的华光礁I号沉船发掘,2022年10月,在南海深海海域发现的二处古代沉船遗址,标志着我国海洋文物工作走进深海时代。

 

为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农工党中央提交《关于加强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提案》并建议:成立水下文物保护专项执法机构,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海洋文化遗产原址保护,提升水下考古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强出水文物保护。通过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构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也是塑造城市特色、凝聚城市精神的源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是永恒的,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意义重大。致公党中央提交《关于完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建筑)保护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建议国家层面加快出台法律法规,制定标准和导则。加大相关专项资金投入,创新建设运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作为历史遗存物质形态的历史街区、建筑,是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而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又是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源,它们相生相成。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既要保护物质形态的街区、建筑,还要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传承传统营建智慧。这才是整体有效的保护传承。”该提案撰写人、致公党四川省委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刘可雕说。

 

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致公党中央在《关于加强保护和利用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园建设的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受对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认识水平、人力与财力投入力度,经济发展与遗产保护互为制约等因素影响,成效不尽如人意。致公党中央建议,坚持国家站位“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统筹协调合作机制以及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实用性资金保障机制。

 

以非遗赋能乡村振兴完善非遗配套制度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保护与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为乡村发展聚力赋能,体现当代价值,具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拓宽乡村振兴发展路径的重要作用。

 

 

2月17日,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非遗大集开集仪式在陕西榆林老街举行,非遗传承人王秀芳(左)在展示纺线织布技艺。邹竞一/摄

 

去年,民进中央提交的《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提案》,得到文化和旅游部采纳,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遗购物节”等销售活动,让人民群众在购买非遗产品中共享非遗保护成果;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为扎实推动和促进传统工艺的广泛应用作出了规范、提供了保障。

 

今年,民进中央继续关注“非遗”话题,提交《关于非遗赋能乡村振兴的提案》。民进中央建议,积极探索“非遗+”模式,利用农产品、农副产品的产品包装和文化营销,发掘文旅项目周边和纪念品价值,以此融入相关产业,推动非遗与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及体育领域的融合发展,发挥相互促进作用,增强非遗发展活力。鼓励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非遗进行再创作,运用地方戏曲、小品说唱等民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样式,以乡村生活、乡村生产、乡村习俗为切入点扩大宣传,举办相应文化赛事、学术交流及展演活动,发挥非遗中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功能。对现有传承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传承人的分类管理机制,创建更具有实用性、多样化的传承人培训与培养机制、评价与奖惩制度。

 

伴随非遗保护事业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其关联法律规范已经不能满足非遗保护的实践需要,配套制度问题亟待尽快解决。致公党中央提交《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制度体系的提案》,建议完善非遗保护立法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非遗项目及非遗传承人在认定方法、流程、认定时限等具体实施细则,引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司法救济途径;妥当界定非遗权利主体,构建非遗知识产权制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定义为新型民事权利,明确非遗权利主体,构建一套关于非遗的知产专门法;建立非遗损害赔偿机制及价值评估制度,界定侵害非遗行为的边界,制定明确、具体的损害赔偿标准以及司法救济程序;完善非遗权利救济途径。引入公益诉讼制度,完善非遗权利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