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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河南宝丰:改革创新推动文物工作发展——中国文物报

时间:2017-04-14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河南宝丰县有不可移动文物169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86个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8处;省级以上传统村落39个,馆藏文物1732件。近年来,在省市文物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宝丰县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强化服务,在文物保护和助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夯实基础,积极做好文物资源申报和安全工作

宝丰县是文物大县,文物保护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据统计,2015年9月至2016年底,宝丰县委、县政府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编委会议上,先后21次研究解决文物保护、申报升级、机构人员、安全组织、项目资金等问题,进一步夯实文物工作基础。

突出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建立了由发改、土地、财政、公安、住建、规划、文化和文物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文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注重提升,积极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资源申报工作。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县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由原来的82处增加至1699处。2012年以来,贾复庙等16处文物点升级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香山寺大悲观音大士塔及碑刻、父城遗址、小李庄遗址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酒务榷酒遗址等8处文物点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马街书会会址等98处文物被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积极开展传统村落及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保护工作。2012年至2014年,文物局联合县住建、规划、文化、财政等部门,深入全县70多个村庄,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申报确定省级以上传统村落39个,其中,申报中国传统村落6个。目前,大营镇、商酒务镇被省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

加强防护,确保文物安全。成立了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野外文物分布区域,将全县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文物部门联合消防大队、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对文物安全进行督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县政府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加强对区域内文物保护的安全巡护,并实行文物保护安全月报制度。先后对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中原解放纪念馆、豫西行政干校旧址、宝丰会议会址、县文物库房等文保单位安装了安防设备,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同时,在文物局建设文物安全网络监控总站,对全县文物安全动态及值班情况进行实时网络监督。

二、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在文物保护方面,宝丰县委、县政府达成了“三项共识”:一是经济发展要服从文物保护大局,不以牺牲文物为代价;二是文物保护也是重要政绩;三是文物保护工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三项共识”不但体现在全县的重点工作中,也体现在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体做到“七纳入”。

建立协调机制,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了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和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还分别成立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香山寺、老城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碑刻石刻征集、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文物征集、文物消防安全、万里茶路调查保护等领导小组,加强各项工作统筹协调,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将文物保护工作全盘纳入了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

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宝丰县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选址及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依法履行文物审批程序。县文物局直接参与县发改委大项目审批、县国土局土地征迁和县规委会建设项目论证审批等。县政府专门刻制了“宝丰县人民政府文物审批专用章”一枚,用于文物的依法审批和管理。

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建设,将文物保护纳入体制改革。2016年,为强化管理职能,将县文物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在原有17个编制基础上,又增加编制15个;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管理处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增加人员编制15个;为加强对国保和省保单位的管理,成立了宝丰县中原解放纪念馆、红色革命遗址管理所,核定编制18个;成立了香山寺文物管理所、父城遗址管理所、小李庄遗址管理所三个“国保”单位专职管理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5个。以上共增设机构5个,新增人员编制63个。为加强野外文物保护,在14个乡镇分别成立了乡镇文物管理所;为加强对文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在现有文物公安派出所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治安室。

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2017年开始,在每年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国保单位保护资金200万元,县财政每年度将50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列入预算。2017年度,县财政已列入文物征集、文物修缮、场馆开放等文物保护资金4500万元,同时,为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三馆”建设、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传统村落文物保护、香山寺和龙兴寺保护维修等融资3.2亿元。2016年1月,县政府出资100万元,设立了宝丰县文物保护基金,用于接受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捐赠。

完善宣传机制,将《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宣传纳入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在制定全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时,县文物局及时与司法局对接,将《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及时纳入了全县的相关规划。在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时,县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将文物保护法规有效地宣传到了千家万户,使广大干群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三、让文物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宝丰县相继开展了多项专题调查,全面摸清了本地的文物资源。其中,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少数民族文物调查和工业遗产调查已完成,万里茶路资源调查初见成效。

利用到位,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清凉寺汝官窑遗址是全国100处大遗址保护项目。为了充分利用好这个品牌,上级和县财政共投资2.2亿元,规划建设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展示馆、汝窑博物馆和汝窑陶瓷科技馆。为了建设好“三馆”,成立了由县长任指挥长的工程建设指挥部,搬迁居民236户,拆迁房屋1100余间,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先后对遗址工程开挖区域内进行了6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为保护工程建设提供了依据,也获得了重要考古发现。遗址展示馆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总投资6400余万元。汝窑博物馆建筑面积6302平方米,总投资8000余万元,已完成主体建筑施工,正在进行陈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参展文物调拨、整理、修复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预计今年8月开馆。汝窑陶瓷科技馆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约7600余万元,目前正在选址论证,计划于今年8月开工建设。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展示馆和汝窑博物馆等一批文物保护场馆的建成,逐渐成为全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对文物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将文物转变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拉动了县域经济发展。

宣传到位,形成全民自觉保护文物的氛围。宝丰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要专题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两次以上。县文物局和司法局经常组织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到各乡村、街道、企业、工地和校园等地,利用播放法制宣传片、律师以案说法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两年来,先后印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常识》1500册,印制《宝丰县文物保护法律规章制度实用手册》1800册,印发《文物保护告知书》1800份,印制文物保护宣传页5000余份,分发到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利用高端研讨会、交流会、全县“两会”和微信、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全县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另外,2009年至今,每年订阅《中国文物报》120余份,《中国文化遗产》《建筑与文化》《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等杂志50余份,向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发改、规划、土地、公安等各局委及14个乡镇负责人免费送阅。通过以上工作,逐渐在全县形成了全民支持文物工作、全民自觉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2017年4月11日3版

  作者:章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