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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

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二次推进会议召开

时间:2024-07-31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掌握扎实本领,推进宝丰县“四普”工作,7月29日下午,宝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二次推进会议,在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会议室举行。各普查队队长及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芮小莉主持会议并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在实地调查阶段,要加强普查质量管理,准确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对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实现全覆盖,确保普查对象不被遗漏;二是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登记的审核,确保普查对象登记准确;三是对不可移动文物材料信息核查到位,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四是对普查数据及时保存、备份到位,确保数据安全。

会议对下一步文物普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普查队坚持学以致用,吃透标准规范,把学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普查要求,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实地调查工作。

会后,普查队全体成员前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笔峰塔、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宝丰人民影剧院旧址开展普查现场教学,进一步对实地调查复核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交流,使队员们熟悉掌握文物普查数据采集、登记、上传、审核等各项规范要求和流程,为全面铺开实地调查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县已完成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资料信息核查和实地调查复核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也是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宝丰县作为文化遗产丰富的文物大县,将切实担负起文物保护的政治责任,高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形成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维护好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同时,加大对文物普查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