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研究
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与宝丰县建制沿革
解放战争期间,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以后,陈(赓)谢(富治)兵团于1947年10月29日发起伏牛山东麓战役,11月2日宝丰县第一次解放。11月8日,陈谢兵团在南召县的南召店召开前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豫陕鄂后方工作委员会,书记韩钧。豫陕鄂后方工作委员会领导7个地委,鲁山、宝丰、临汝、郏县,禹县、襄城县属豫陕鄂五地委。豫陕鄂边区所辖的第五地委、五专署和五军分区机构,由九纵司令员秦基伟负责组建,地委机关驻宝丰城南马街村。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五军分区在宝丰建立后,策划实施“智取宝丰”, 宝丰获得二次解放,开展清匪反霸活动,消灭了土匪、红枪会,稳定了社会秩序,组建各级武装,为野战军补充力量,筹粮筹款支援前线,为中原解放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旧址——豫陕鄂五地委正房
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旧址——豫陕鄂五专署正房、厢房
陈谢兵团九纵司令部旧址——豫陕鄂五分区蔡爱卿旧居
1948年5月下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撤销了豫陕鄂解放区,分别建立了陕南和豫西两个解放区。6月1日,豫西区党委,豫西行政公署成立,辖原豫陕鄂解放区的河南部分,分为6个地委,宝丰县隶属五地委管辖,原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五分区遂改称豫西五地委、五专署、五分区,驻地在郏县。
1949年2月22日,豫西行署所辖的二、五专署合并,成立许昌行政专员公署,专员李庆伟,副专员马秀山。专区辖临汝、鲁山、宝丰、郏县、禹县、襄县、叶县、舞阳、临颖、长葛、鄢陵11个县和漯河(郾城)、许昌2个市。1949年3月,宝丰县隶属河南省许昌行政专区(驻许昌)。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宝丰县属河南省许昌专区。1960年4月,撤销宝丰县制,原辖行政区域并入平顶山市。1961年10月,恢复宝丰县制,仍归属许昌专区。1983年12月,实行市带县体制,宝丰县由许昌专区改属平顶山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