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传统村落调查保护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第二批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通知
时间:2017-02-07 来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建村〔2012〕125号),在各地初步评价推荐的基础上,经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并公示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文物局、财政厅(以下称四部门)决定将洛阳市汝阳县大安工业园区曹刘庄村等95个村落(名单附后)列入第二批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现予公布。
请按照中央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化厅 财政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3〕1号),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尽快建立完善传统村落档案,认真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计划等。对已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省四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予以监督指导。
附件: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