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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宝丰县革命文物——李雪峰旧居

时间:2023-02-27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李雪峰旧居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赵官营村北的稷祖庙。该建筑始建于明正德八年(1513年)清代重修文革期间山门配殿损毁。现存正殿一座,面阔三间10米,进深5.5米,建筑面积55平方米该殿为硬山琉璃瓦覆顶,内有4根明柱,石质柱础。庙内原有清代重修碑记3通,现已散失。稷祖庙供奉稷祖像相传稷为百谷之长,教民植百谷,民缅其功,后封为稷神。

 

李雪峰旧居正面

 

李雪峰旧居侧面

1948年5月,中共中央中原局进驻宝丰,中原局直属机关设在赵官营村中原局副书记、中原军区组织部长李雪峰在此居住。期间,为把宝丰作为新区政策的重点试验县,中原局选派中原局政策研究室干部王志杰兼任宝丰县委书记,由李雪峰负责指导建设工作总结新区建设经验向中原局所属七个区进行推广,为中原解放区巩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旧址是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原军区宝丰旧址群所属文物,2016年1月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第七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12月被河南省文物局列入河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