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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中原解放纪念馆

时间:2021-10-30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按照宝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宝丰县中原解放纪念馆的批复》(〔2016〕29号),成立宝丰县中原解放纪念馆,核定事业编制8名。2021年3月,宝丰县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宝丰县红色革命文化保护服务中心等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宝编〔2021〕14号)批复,将原宝丰县红色革命遗址管理所(挂牌机构)与中原解放纪念馆进行分离,单独设立中原解放纪念馆由县红色革命文化保护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机构职责:1.负责纪念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研学教育工作;2.负责革命文物展览策划、设计及实施,开展文物对外展览交流业务;3.负责纪念馆日常安全保卫及安防、消防工程建设与维护;4.做好文物藏品征集、鉴定、建账、建档及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5.开展志愿者服务培训教育工作;6.开展纪念馆数字化展示工程,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立体式展示宣传工作。
     办公地址:宝丰县文峰路中段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