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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将全面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时间:2018-01-19 来源:国家文物局
1月18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召开座谈会,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明确工作目标,会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罗永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新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工作特别是加强文物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各级公安消防和文物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文物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发展。他强调,火灾一直是古城镇、古村寨和文物建筑最大的危险,文物不可再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损失无法估量。当前,一些文物单位消防基础薄弱,管理松懈,火灾隐患久治不愈,电气、用火、雷击等火灾诱因依然普遍存在,各地各文物单位必须夯实文物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基础、强制度、强管理、强队伍,在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基础上,坚决整改影响文物安全的消防隐患,不留尾巴、不留余地,确保文物安全。罗永强指出,文物消防安全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像珍惜生命那样重视文物消防安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提高文物消防安全意识,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必须将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放在首位,推动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直接责任落地生根;必须强化文物消防安全措施,一处一策、一家一预案,实现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切实提高文物单位消防能力,树立全员消防意识,培养良好消防习惯,熟练掌握消防技能。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提升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共同印发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晰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新技术应用、灭火救援、宣传教育等多方面提出新时代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二是共同推动和指导各地各文物单位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研发应用适用技术,推动文物消防物联网建设;三是围绕文物消防管理、火灾防控、文物周边区域性防控、检查评估等,编制完善文物消防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四是充分发挥国务院消防考核的效能与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将文物消防安全融入到消防部门和文物部门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推动第三方评估文物消防安全;五是建立两部门文物消防安全联合督办机制,采取约谈、曝光、实地督察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整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联合督办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法规标准处、作战训练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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