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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

宝丰县完成河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公示牌设置工作

时间:2023-01-30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是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和宝贵财富。为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通知要求,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加快革命文物公示牌设置工作,对革命文物使用人、责任人、文物管理员以及革命文物涉及历史事件等具体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宝丰县是革命老区,中原红色首府。近年,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通过革命文物现状调查,排查认定革命文物56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包含34个文物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31处,新发现1处。经省文物局认定公布河南省革命文物21处,17件(套)。截至目前已完成河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公示牌设置工作。

  近年来,宝丰县持续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大文物修缮力度,加强革命文物展示教育,文物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革命文物公示牌的设置,使广大群众更直观了解到革命文物的历史价值及其保护措施,增强群众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革命文物保护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