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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

宝丰县37处革命文物列入河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

时间:2022-01-11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近日,河南省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豫文物革〔2021〕51号),核定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51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3351件(套),宝丰县20处不可移动文物、17件(套)可移动文物列入名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精神,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按照上级文物部门工作安排,宝丰县先后开展了革命文物调查、可移动革命文物征集等项工作,根据调查资料筛选上报了5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2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此次公布的革命文物有抗日战争时期2处、解放战争时期25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0处。

下一步,宝丰县将加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步伐,努力完成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试点县申报工作,持续加强对红色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力度,为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文旅强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宝丰县)

 

河南省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宝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