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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汝窑博物馆

宝丰汝窑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及征集工作流程

时间:2017-01-19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根据宝丰汝窑博物馆的需要,特制定本流程。

 一、藏品征集范围
       征集文物包括与清凉寺汝窑有关的下列文物:

(一)反映各时代、各时期的瓷器等代表性实物。

(二)与历史重大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实物。

(三)各时代珍贵的陶瓷艺术品。

(四)其他有收藏价值或代表性的文物。

 征集财物包括:资金、实物、设施以及其他财产。

 二、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至少具备三大价值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三、入藏程序

   1、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

   2、会同省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定名。

   3、修复保护。

   4、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四、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

   根据宝丰汝窑博物馆工作实际,成立藏品征集小组,保管部具体负责藏品征集。

   组  长:王团乐

   副组长:王晶晶

          成  员:孙腾飞、韩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