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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宝丰县父城遗址管理处

时间:2021-10-30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按照宝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宝丰县父城遗址管理处等机构的通知》(宝编〔2016〕87号)批复,成立宝丰县父城遗址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负责父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及监测。制定父城遗址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开展宝丰县历史沿革及观音文化研究,做好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工作。
  办公地点:宝丰县李庄乡人民政府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