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

宝丰县香山寺文物管理所

时间:2021-10-30 来源: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按照宝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宝丰县父城遗址管理处等机构的通知》(宝编〔2016〕87号)批复,成立宝丰县香山寺文物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负责香山寺文物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管理职能。制定香山寺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开展观音文化研究,合理进行文物展示利用工作。
  办公地点:宝丰县闹店镇政府院内。